close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訂退房須知 

※住二晚(含)以上:機場或碼頭免費接送

訂房時煩請一併告知 : (1) 飛機起飛時間、地點/船啟航時間、地點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(2) 聯絡電話. 以便我們接送


※電話: 許小姐 0937-076610
信箱: slp3698@yahoo.com.tw

※ 訂房時間早上09:00~晚上08:30,請於訂房時間來電。     

【進退房】
※入住(check in) :下午 03:00 以後。(請提供身分證件辦理入住登記及繳交尾款)
※退房(check out):上午 11:00 以前。(逾時退房:200元/小時。最晚退房不可超過13:00)
●●●可寄放行李喔!●●●
 
【訂房程序】
(1)請來電/信確認房間 → 確認OK後 → 3日內匯訂金(總房價的30%)→ 匯款後請務必來電或來信,告知您的「帳號後五碼」、「姓名」、「匯款金額」
(2)我們於收到訂金後,會發簡訊給您,並為您保留房間,餘款到付。
※ 若於保留時間(3日)內未收到匯款訂金則將取消訂房,並且不另行通知。
 

【匯款資訊-ATM轉帳/匯款】
郵局代碼:700
郵局帳號:0241006 1557022
匯款郵局:馬公中正路郵局
戶  名:許麗萍
※匯款後請務必來電確認【電話:0937-076610許小姐】。
 
【注意事項】
1.不提供早餐,讓您把胃留給澎湖著名美味早餐(澎湖三寶)。
2.禁止攜帶寵物,若自行攜帶寵物,將拒絕入住,恕不退還訂金。
3.室內全面禁止酒、吸煙、嚼檳榔。
4.請勿超出房型基本人數入住,若無事先告知加床人數,民宿有權拒絕入住,並不退還訂金。
5.請勿於房內進行酗酒、嗑藥、轟趴、聚賭等行為,若發現一律報警處理。
6.為維護每位房客之作息與休憩時間,晚上10:00至早上09:00間,請勿高聲喧嘩。
7.離開房間時,請隨手將房門鎖上,並自行妥善保管貴重物品。
8.請愛護民宿內所有設備,若有損壞或擅自攜走,請照價賠償。
 

【延期與退費說明】
更改日期
△請於住宿日14天前中午12:00之前來電通知改期或保留(半年內為限)。
【如遇天候不佳或天災水患等不可抗拒之因素,導致航空或船公司停航停駛,可申請退費或改期】
取消訂房:請來電取消訂房
依照交通部觀光局99年1月13日,交路字第0990000402號函發布下列規定:
△旅客解約時,得要求一般旅館依下列標準返還已繳之訂金:
一、旅客於預定住宿日14日前取消者,  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100%。
二、旅客於預定住宿日10至13日前取消者,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 70%。
三、旅客於預定住宿日7至9日前取消者,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 50%。
四、旅客於預定住宿日4至6日前取消者,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 40%。
五、旅客於預定住宿日2至3日前取消者,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 30%。
六、旅客於預定住宿日前一天取消者,  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 20%。
七、旅客於預定住宿日當日取消或怠於通知者,民宿得不退還旅客已付全部訂金。
 
△以上退還100%訂金者(須酌收手續費100元)


【若未於上述之日通知取消訂房,將不保留或退還訂金】
※若您須要訂房或想進一步洽詢任何問題,請與「澎湖民宿.澎湖海豚的家民宿」聯繫,電話【 0937-076610 許小姐 】。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海豚的家民宿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